证券代码:002245 证券简称:蔚蓝锂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摘 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6,225,011股
2、发行价格:21.51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86.61元
4、募集资金净额:2,477,685,858.35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16,225,011股,将于2022年7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序号 | 发行对象 | 限售期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CHEN KAI | 18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2 | 庞建东 | 6个月 | 5,578,800 | 119,999,988.00 |
3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7,670,850 | 164,999,983.50 |
4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8,368,200 | 179,999,982.00 |
5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6个月 | 6,694,560 | 143,999,985.60 |
6 | 周雪钦 | 6个月 | 3,347,280 | 71,999,992.80 |
7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6个月 | 3,719,200 | 79,999,992.00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 6个月 | 13,482,101 | 289,999,992.51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6个月 | 3,486,750 | 74,999,992.50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6个月 | 8,647,140 | 185,999,981.40 |
1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12,180,381 | 261,999,995.31 |
13 | 钟革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序号 | 发行对象 | 限售期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5,843,793 | 125,699,987.43 |
15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16 |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个月 | 11,622,501 | 249,999,996.51 |
1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6,987,455 | 150,300,157.05 |
合计 | 116,225,011 | 2,499,999,986.61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陈锴)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四、股权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2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 2
三、发行认购情况和限售期安排 ...... 2
四、股权结构情况 ...... 3
释 义 ...... 6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发行类型 ...... 8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8
三、发行方式 ...... 9
四、发行数量 ...... 9
五、发行价格 ...... 9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 9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0
八、募集资金用途 ...... 10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11
十、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1
十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1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1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3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3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3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3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3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 24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5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5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9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29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 31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31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 31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3
一、备查文件 ...... 33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蔚蓝锂芯/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
普通股/股票 | 指 |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股票面价值为人民币1元的蔚蓝锂芯人民币普通股 |
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指蔚蓝锂芯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行为 |
本上市公告书 | 指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股东大会 | 指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交易日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律师 | 指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
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1:本上市公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为合并报表数据。
第一节 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Jiangsu Azure Corporation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蔚蓝锂芯 |
证券代码 | 002245.SZ |
法定代表人 | CHEN KAI(陈锴) |
成立时间 | 2002年9月30日 |
注册资本 | 1,035,821,526.00元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 |
公司网址 | www.aucksun.com |
公司电话 | 0512-58161276 |
电子信箱 | azure@azurecorp.com |
经营范围 | 电池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第二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16,225,011股,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新股的要求。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六、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6.6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4,128.2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685,858.35元。
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明细 | 含增值税金额 | 其中:进项税 | 不含增值税金额 |
承销保荐费 | 21,650,000.00 | 1,225,471.70 | 20,424,528.30 |
审计验资费 | 780,000.00 | 44,150.94 | 735,849.06 |
律师费 | 450,000.00 | 25,471.70 | 424,528.30 |
股票登记费用 | 116,225.01 | 6,578.77 | 109,646.24 |
印花税 | 619,576.36 | 619,576.36 | |
合 计 | 23,615,801.37 | 1,301,673.11 | 22,314,128.26 |
七、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2年6月27日,天健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42号)。截至2022年6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2,499,999,986.61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022年6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向蔚蓝锂芯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43号)。截至2022年6月27日,发行人已发行A股股票计116,225,01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6.6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4,128.2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685,858.3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16,225,0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361,460,847.35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将依据《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6.61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年产20亿AH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高效新型锂离子电池产业化项目(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内与中信建投证券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十、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份数量为116,225,011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86.61元,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CHEN KAI(陈锴)
护照号码:E4129***
性别:男
国籍:澳大利亚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
CHEN KAI(陈锴)本次认购4,649,000股,股份限售期为18个月。
2、庞建东
身份证号:3205821962********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庞建东本次认购5,578,8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
执法定代表人:裴长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24515X成立日期:1999-04-13注册资本:52,000万元经营范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7,670,85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5楼519室法定代表人:吴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301374655W成立日期:2014-04-22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8,368,2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企业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摩根大通银行)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江明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机构编号):QF2003NAB009注册资本:178,500万美元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境内证券投资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本次认购6,694,56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6、周雪钦
身份证号:3505241950********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福建省厦门市周雪钦本次认购3,347,28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12号法定代表人:张冠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00307G成立日期:1981-05-20注册资本:2,602,774万元
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本次认购3,719,2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日期:1995-10-25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本次认购13,482,1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企业名称: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赵明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0945342F
成立日期:2005-01-18
注册资本:60,060万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本次认购3,486,75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企业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
成立日期:1995-10-25
注册资本:1,292,677.6029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本次认购8,647,14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4至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2101M
成立日期:2003-11-23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4,649,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杨仓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0936241R成立日期:2003-04-18注册资本:30,00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12,180,38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3、钟革
身份证号:2101021968********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辽宁省沈阳市钟革本次认购4,649,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法定代表人:吴林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成立日期:2011-06-21注册资本:20,000万元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5,843,793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名称: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金牛北路262号法定代表人:吴吟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3027755304成立日期:2015-02-12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认购4,649,000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6、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77号院内2号楼蓝天阳新能源产业孵化基地41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9559YF9G
成立日期:2021-10-21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认购11,622,501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法定代表人:潘福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成立日期:2006-06-08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认购6,987,455股,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二)本次发行认购情况
序号 | 发行对象 | 限售期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 | CHEN KAI | 18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2 | 庞建东 | 6个月 | 5,578,800 | 119,999,988.00 |
3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7,670,850 | 164,999,983.50 |
4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8,368,200 | 179,999,982.00 |
5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6个月 | 6,694,560 | 143,999,985.60 |
6 | 周雪钦 | 6个月 | 3,347,280 | 71,999,992.80 |
7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6个月 | 3,719,200 | 79,999,992.00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 6个月 | 13,482,101 | 289,999,992.51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6个月 | 3,486,750 | 74,999,992.50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6个月 | 8,647,140 | 185,999,981.40 |
1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12,180,381 | 261,999,995.31 |
13 | 钟革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序号 | 发行对象 | 限售期 | 获配股数(股) | 认购金额(元)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5,843,793 | 125,699,987.43 |
15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个月 | 4,649,000 | 99,999,990.00 |
16 |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个月 | 11,622,501 | 249,999,996.51 |
1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个月 | 6,987,455 | 150,300,157.05 |
合计 | 116,225,011 | 2,499,999,986.61 |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CHEN KAI(陈锴)先生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除CHEN KAI(陈锴)先生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CHEN KAI(陈锴)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存在交易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四)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情况
根据CHEN KAI先生出具的《关于认购蔚蓝锂芯非公开发行股票资金来源的说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全部为本人的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资金、结构化融资等情形;本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将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除本人外) 的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人本次认购的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股权或利益输送的情形。”
(五)关于认购对象适当性的说明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核查情况如下:
序号 | 获配投资者名称 | 投资者分类 |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
1 | CHEN KAI | 普通投资者 | 是 |
2 | 庞建东 | 普通投资者 | 是 |
3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4 |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5 |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6 | 周雪钦 | I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7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 I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8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1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2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3 | 钟革 | 普通投资者 | 是 |
14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5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6 | 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17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I类专业投资者 | 是 |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上述17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除CHEN KAI(陈锴)以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依法取得了全部必要的批准和核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规定,具备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主体资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的发出,《申购报价单》的接收等发行过程,以及认购对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分配股数的确定等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过程公平、公正。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合法有效。
第三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公司已于2022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蔚蓝锂芯
证券代码:002245.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22年7月20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陈锴)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第四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绿伟有限公司 | 147,725,928 | 14.26% |
2 | 昌正有限公司 | 69,669,800 | 6.73% |
3 | 吴建勇 | 28,041,789 | 2.71%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459,014 | 2.26% |
5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66,400 | 1.94%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4,431,590 | 1.39% |
7 |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 14,328,500 | 1.38% |
8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八组合 | 12,280,722 | 1.19% |
9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0,289,142 | 0.99% |
1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战略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104,581 | 0.88% |
合计 | 349,397,466 | 33.73%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份登记完成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绿伟有限公司 | 147,725,928 | 12.82% |
2 | 昌正有限公司 | 69,669,800 | 6.05% |
3 | 吴建勇 | 28,041,789 | 2.43%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459,014 | 2.04% |
5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2,295,605 | 1.94%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828,100 | 1.46%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7 |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 | 12,156,900 | 1.06% |
8 | 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22,501 | 1.01% |
9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社保基金17052组合 | 11,209,300 | 0.97%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0,979,542 | 0.95% |
合计 | 353,988,479 | 30.73% |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10名明细数据表》为准。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CHEN KAI(陈锴)先生增加直接持股4,649,000股。除CHEN KAI(陈锴)先生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没有发生变化,持股比例因总股本增加而被动稀释摊薄。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16,225,01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变动数 | 本次发行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66,352,808 | 6.41% | 116,225,011 | 182,577,819 | 15.85%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969,468,718 | 93.59% | - | 969,468,718 | 84.15% |
合计 | 1,035,821,526 | 100.00% | 116,225,011 | 1,152,046,537 | 100.00% |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16,225,011股限售流通股,具体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2022年1-3月/2022年3月31日 | 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 | |
基本每股收益 | 0.1933 | 0.6469 | 0.1738 | 0.5817 |
每股净资产 | 4.37 | 4.19 | 3.93 | 3.77 |
(三)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产能将进一步增长,形成更明显的规模优势,将使公司覆盖更广泛的市场区域,深化与相关客户的战略合作,服务更大的客户群体。
长期而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能够获得更大的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四)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和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除此之外,暂无其他调整计划。
(五)对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变动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将为公司产业布局和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得以提高,有效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同时,公司资产负债率得以降低,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七)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及股本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向新建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发行后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被摊薄。但是,本次募集资金将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将得到有效支持,预计募投项目实施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
(八)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相关项目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和效益的产生,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同时,随着公司净资产的大幅上升,公司的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增加,从而进一步改善公司的现金流量状况。
(九)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56.45%。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上升,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十)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十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的资金使用和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资金、资产或违规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此产生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或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五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3室法定代表人:王常青保荐代表人:赵溪寻、杨传霄项目协办人:武楠项目组成员:张世举、周海勇、罗敏、汪旭、高一鸣、郭辉联系电话:021-68801584传真:021-68801551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4层负责人:吴朴成经办律师:居建平、张红叶联系电话:025-86634411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负责人:钟建国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沈文伟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四、验资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系地址: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负责人:钟建国签字注册会计师:曹小勤、沈文伟联系电话:0571-88216888传真:0571-88216999
第六节 保荐机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蔚蓝锂芯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聘请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负责推荐公司的证券发行,在保荐期间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中信建投证券指定赵溪寻、杨传霄两名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蔚蓝锂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保荐期间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期间和持续督导期间,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为自证券上市之日起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本着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精神,对发行人的发行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发展前景等进行了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就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事项严格履行了内部审核程序,并通过保荐机构内核小组的审核。
中信建投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七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披露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申请书;
2、承销及保荐协议;
3、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情况报告书;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上市保荐书;
5、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尽职调查报告;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7、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8、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9、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所出具的验资报告;1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增股份已登记托管的书面确认文件;
11、投资者出具的股份限售承诺;
12、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
1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办公地点。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摘要)》之盖章页)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