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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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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的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发行人”、“公司”)向1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16,225,011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86.61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主承销商”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蔚蓝锂芯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蔚蓝锂芯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蔚蓝锂芯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蔚蓝锂芯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7.13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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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6,225,01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99,999,986.61元,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CHEN KAI18个月4,649,00099,999,990.00
2庞建东6个月5,578,800119,999,988.00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7,670,850164,999,983.50
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8,368,200179,999,982.00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个月6,694,560143,999,985.60
6周雪钦6个月3,347,28071,999,992.80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6个月3,719,20079,999,992.00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6个月13,482,101289,999,992.51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6个月3,486,75074,999,992.50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6个月8,647,140185,999,981.40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2,180,381261,999,995.31
13钟革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5,843,793125,699,987.43
1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6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个月11,622,501249,999,996.51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6,987,455150,300,157.05
合计116,225,0112,499,999,986.61

(三)限售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CHEN KAI(陈锴)先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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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履行了以下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相关方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上市地点、滚存利润的安排、发行决议有效期、募集资金投向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1年11月18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

2、2022年2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发行人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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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3、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5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一)认购邀请书发送过程

2022年6月16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中拟定的投资者发送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其中包括2022年5月20日收盘后前20名股东(不含关联方)20家、基金公司44家、证券公司57家、保险公司17家、已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400家。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在报送发行方案(2022年5月30日)至本次非公开询价簿记前(2022年6月21日11:30前),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共收到9名新增投资者的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将上述投资者纳入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名单,并及时向其发送了《认购邀请书》,投资者均已收到《认购邀请书》。上述9名新增投资者具体如下:

序号投资者
1庞建东
2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袁佳
5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6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7田万彪
8高艳明
9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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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8:30-11:30)内共收到29家投资者送达的申购报价文件。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全程见证下,29家投资者参与报价,其中28家投资者按时、完整地发送全部申购文件,且足额缴纳保证金(公募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报价为有效报价;经律师和主承销商核查,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在规定时间内前将申购保证金汇至指定的本次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故其报价无效。具体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袁佳20.708,000.00
20.308,000.00
19.808,000.00
2庞建东22.0012,000.00
3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277,200.00
18.2010,000.00
4中信创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20.987,210.00
5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5018,800.00不适用
18.0022,900.00
6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股票定增组合19.227,200.00
7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125,540.00不适用
8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6016,500.00不适用
21.2824,000.00
9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157,200.00
21.6018,000.00
19.9025,000.00
10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22.807,200.00不适用
22.4614,400.00
21.2219,400.00
11周雪钦22.457,200.00
20.7020,000.00
17.1430,000.00
12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4.268,000.00
1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7919,900.00不适用
19.592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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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元/股)申购金额(万元)是否缴纳保证金是否有效报价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22.9620,000.00
22.4629,000.00
20.3334,000.00
15张怀斌21.057,200.00
20.058,000.00
18.559,000.00
16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22.887,500.00
17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9.277,700.00不适用
18.198,100.00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22.9618,600.00
20.5527,300.00
19.1227,600.00
19田万彪19.807,200.00
20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3.2810,000.00
21.2516,000.00
2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3.0017,700.00不适用
22.9620,200.00
22.0026,200.00
22钟革23.1310,000.00
21.3315,000.00
20.5320,000.00
2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9612,570.00不适用
21.4637,890.00
20.0068,350.00
24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2.0310,000.00
25高艳明18.917,200.00
26青岛华资汇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097,200.00
27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4610,000.00
22.0925,000.00
28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1.509,650.00不适用
20.9017,570.00
29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2.0113,330.00不适用
21.5126,630.00
21.2830,5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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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CHEN KAI(陈锴)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按照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和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本次发行启动前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发行方案的要求。

(三)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得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7.13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金额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认购对象并进行配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以全部有效申购的投资者的报价为依据,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116,225,011股,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CHEN KAI18个月4,649,00099,999,990.00
2庞建东6个月5,578,800119,999,988.00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7,670,850164,999,983.50
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8,368,200179,999,982.00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6个月6,694,560143,999,985.60
6周雪钦6个月3,347,28071,999,992.80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6个月3,719,20079,999,992.00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6个月13,482,101289,999,992.51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6个月3,486,75074,999,992.50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6个月8,647,140185,999,98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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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2,180,381261,999,995.31
13钟革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5,843,793125,699,987.43
1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6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个月11,622,501249,999,996.51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6,987,455150,300,157.05
合计116,225,0112,499,999,986.61

(四)缴款、验资情况

2022年6月27日,天健会计师对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6-42号)。截至2022年6月24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2,499,999,986.61元已缴入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

2022年6月27日,中信建投证券向蔚蓝锂芯划转了认股款。2022年6月29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43号)。截至2022年6月27日,发行人已发行A股股票计116,225,011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99,999,986.61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314,128.2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77,685,858.35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116,225,01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361,460,847.35元。。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核查

(一)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除CHEN KAI(陈锴)先生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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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对象CHEN KAI(陈锴)先生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存在交易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临时公告。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交易情况,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发行对象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而资产管理计划则需要办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根据对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完成了登记和备案程序,并已提供登记备案证明文件。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6支公募投资基金以及1支养老金产品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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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发行认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参与认购的产品均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所认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同时亦不属于《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和《资管计划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因此均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以其管理的4支资产管理计划、2支年金计划、1支养老金产品和3支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4支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和《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其余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33支年金计划、3支养老金产品、1支资产管理计划和4支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其中,1支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和《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其余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及公募基金产品无需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登记备案程序。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43支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36支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银河资本-浙商银行-银河资本-鑫鑫一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中国人寿资管-中国银行-国寿资产-PIPE2020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参与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和《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并提交了产品备案证明。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CHENKAI(陈锴)、庞建东、周雪钦与钟革为自然人,上述投资者与中国北方工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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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均以其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资管业务管理办法》《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等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无需进行相关备案。综上,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产品均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资管业务管理办法》及《资管计划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四)发行对象之投资者适当性相关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按照相关法规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的核查有关工作。核查情况如下:

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CHEN KAI普通投资者
2庞建东普通投资者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5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I类专业投资者
6周雪钦II类专业投资者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II类专业投资者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I类专业投资者
9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I类专业投资者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I类专业投资者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1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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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获配投资者名称投资者分类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3钟革普通投资者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15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I类专业投资者
16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I类专业投资者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I类专业投资者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上述17名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规定。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本次发行于2022年2月1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3月2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复,并于次日进行了公告。保荐机构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关于信息披露的其它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督导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义务和披露手续。

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严格按照《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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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CHEN KAI(陈锴)以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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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保荐机构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武 楠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赵溪寻 杨传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__刘乃生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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