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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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王亚雄先生、丁伟先生、何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CHEN KAI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向绿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绿伟”)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500万美元,实际借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到账的美元资金或银行实际收到的人民币资金按汇丰银行香港分行当日美元卖出价收盘价格折算成美元为准,借款期限自借款资金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两年,根据双方的资金情况及需要,可以提前、分批还款。借款利率为0,本次借款香港绿伟不收取资金利息。
鉴于香港绿伟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CHEN KAI先生,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CEHN KAI先生属于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8名董事参与了表决,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借款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9年8月27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9-061号《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