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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10-2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张羽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2012.9.30                         2011.12.31
                                                                                                          (%)
总资产(元)                              37,065,844,311.48              34,798,450,521.38                           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5,202,968,122.70               4,912,005,997.20                           5.92%
者权益(元)
股本(股)                                 1,352,000,000.00               1,352,000,000.0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3.85                          3.63                          6.06%
净资产(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262,151,761.28                    999.88%        1,910,714,119.29                96.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84,243,467.41                    1,441.9%        369,378,125.48                187.26%
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2,167,520,878.05               164.42%
额(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                               1.6               164.26%
量净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2,200%                    0.27                  1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2,200%                    0.27                  1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67%                      6.17%                  7.31%                  4.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5.7%                      6.17%                  7.33%                  4.37%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7,845.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4,030.33
所得税影响额                                                -103,328.24
合计                                                        -787,143.09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                                            0.00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9,485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20,7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20,720,000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66,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6,700,000
 天津国投 08-1 单一资金信托
                    戚金兴                     43,024,800 人民币普通股                                 43,024,80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
                                               20,954,360 人民币普通股                                 20,954,360
    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莫建华                     16,707,600 人民币普通股                                 16,707,600
                    戚加奇                     15,5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520,00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稳健
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14,069,829 人民币普通股                                 14,069,829
                      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
                                               12,647,866 人民币普通股                                 12,647,866
                券投资基金
                    朱慧明                     12,5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2,532,600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核心价值
                                               10,567,370 人民币普通股                                 10,567,37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股东情况的说明                截止 2012 年 9 月 30 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数量为 282000000 股。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年初上涨58.72%,主要系千岛湖酒店部分收入为旅行社月结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下降79.80%,主要系本期部分项目的土地交付使用,土地款转入开发成本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下降87.12%,主要系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4、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较多,系本期千岛湖酒店部分在建项目投入增加较多所致;
5、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96.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万家星城二期交付、结转所致;
6、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导致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收入增加导致税金增加所致;
8、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6.98%,主要系本期千岛湖酒店营运的销售人员薪酬及其他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原因是上年同期收回阳光海岸项目合作方财务资助款导致其他应收款大幅减少,而本期
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略有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大量支付土地款,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大、
现金流量净额出现大额负数,而本期金色黎明、曙光之城预售良好,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阳光海岸项目公司收回合作方财务资助款,导
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本期归还银行借款以及归还股东单位借款所致。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无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无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一、股份限售承
                                                  诺:公司股东、
                                                  实际控制人戚
                                                  金兴先生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
                                                  已直接和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股
                                                  份。上述承诺期
                                                  满后,在任职期
                                                  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                                 杭州滨江投资
                                   杭州滨江投资   其所持有本公                                 控股有限公司
                                                                 2008 年 05 月 29
发行时所作承诺                     控股有限公司   司股份总数的                    长期         和戚金兴先生
                                                                 日
                                   和戚金兴先生   百分之二十五;                               均严格履行承
                                                  离职后半年内,                                诺
                                                  不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
                                                  股票总数(包括
                                                  有限售条件和
                                                  无限售条件的
                                                  股份)的比例不
                                                  超过 50%。对其
                                                  所持杭州滨江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的股权,自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杭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之日起一
年内不得转让;
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十
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杭州滨江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的股份,也
不由杭州滨江
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上述承
诺期满后,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
让杭州滨江投
资控股有限公
司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持有
杭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杭州滨
江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1、为
避免将来可能
发生的同业竞
争,控股股东杭
州滨江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出
具了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具
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声
明,截至本承诺
函签署日,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
股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没有从
事与滨江房产
相同或相似的
业务。(2)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将不在
中国境内外以
任何形式从事
与滨江房产现
有主业相同的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业务,包括不在
中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并
与滨江房产现
主要业务有直
接竞争的公司
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 (3)若
滨江房产今后
从事新的业务
领域,则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
的公司或其他
组织将不在中
国境内外以控
股方式,或以参
股但拥有实质
控制权的方式
从事与滨江房
产新的业务领
域有直接竞争
的业务活动,包
括在中国境内
外投资、收购、
兼并与滨江房
产今后从事的
新业务有直接
竞争的公司或
者其他经济组
织。(4)本公司
承诺不以滨江
房产实际控制
人的地位谋求
不正当利益,进
而损害滨江房
产其他股东的
权益。如因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
制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违反上
述声明与承诺
而导致滨江房
产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则本公
司同意向滨江
房产承担相应
的损害赔偿责
任。(5)本承诺
函构成对本公
司具有法律效
力的文件,如有
违反愿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为避免将来
可能发生的同
业竞争,公司实
际控制人戚金
兴先生出具了
具有法律约束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力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
                                                  诺函》,做出如
                                                  下承诺:(1)本
                                                  人目前没有、将
                                                  来也不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滨
                                                  江房产及其控
                                                  股的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事
                                                  的业务构成同
                                                  业竞争的任何
                                                  活动,包括但不
                                                  限于房地产开
                                                  发、房屋建筑、
                                                  商品房销售、水
                                                  电安装、室内外
                                                  装潢,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滨江房产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2)对本人
                                                  投资的企业,本
                                                  人将通过派出
                                                  机构和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董
                                                  事、经理)以及
                                                  控股地位使该
                                                  等企业履行本
                                                  承诺函中与本
                                                  人相同的义务,
                                                  保证不与滨江
                                                  房产同业竞争,
                                                  并愿意对违反
                                                  上述承诺而给
                                                  滨江房产造成
                                                  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 是 □ 否 □ 不适用
作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四)对 2012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2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    至                           80%
度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201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117,598.1      至                   141,117.72
间(万元)
201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83,987,330.40
                                            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万家星城二、三期及绍兴、上虞、衢州等楼盘相继结转
                                            交付,收入上涨,导致公司 2012 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预计 2012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涨幅度在 50%-80%
                                            之间。
(五)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提供的资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8 月 02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凯基证券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提供书面材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8 月 07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东兴证券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提供书面材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8 月 21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湘财证券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提供书面材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银河基金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提供书面材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9 月 04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汇丰晋信基金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提供书面材料。
                                                                               1、沟通内容:公司
                                                                               基本情况、项目情况
                                                                               及房地产行业相关
2012 年 09 月 18 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华泰证券          情况等。2、提供材
                                                                               料:公司专人负责口
                                                                               头回答相关问题。未
                                                                               提供书面材料。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戚金兴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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