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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在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监事会提名陈国灵女士、薛蓓蕾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简历见附件)。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陈国灵女士,197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杭州普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监事。陈国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国灵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薛蓓蕾女士,1981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会计,公司监事。薛蓓蕾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

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薛蓓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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