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项目收购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永康众泰小镇项目的开发建设,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收购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100%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2-046号公告《关于收购项目股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缤慕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33.79亿元的项目并购贷,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缤慕公司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债权到期余额的100%(最高本金限额为33.79亿元),具体内容以相关担保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见公司2022-047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