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5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授权期限为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2020-111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9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33亿元的新增担保,本次预计担保对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合作项目 | 公司权益比例(%) | 预计担保额度 (亿元) | |
1 | 杭州滨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杭政储出(2020)48号 | 33.165 | 20 |
2 | 杭州星昀置业有限公司 | 杭政储出[2020]60号 | 25.00 | 5 |
3 | 杭州绿城浙芷置业有限公司 | 杭政储出[2020]65号 | 33.00 | 8 |
合计 | -- | 33 |
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12个月。
详情请见公司2020-112号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2020-113号公告《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