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五)》等相关规定,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当年新增借款情况公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借款余额为318.61亿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为410.84亿元(未经审计),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额为92.23亿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224.12亿元的41.15%。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公司2020年1-7月(未经审计)新增借款分类明细如下:
借款类别 | 累计新增借款 | |
金额(亿元) | 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 | |
中期票据 | -4 | -1.78 |
公司债 | 0 | 0.00 |
短融 | 4 | 1.78 |
银行贷款 | 92.23 | 41.15 |
合计 | 92.23 | 41.15 |
三、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经营稳健、盈利情况良好,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已发行的债券和其他债务的本息到期情况,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