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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集团: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10-3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6 年 10 月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戚金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49,358,245,480.83               42,230,217,558.73                        16.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404,057,928.44                8,764,790,750.88                        41.52%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34,150,862.07                      126.12%       13,955,667,298.92               66.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2,059,668.65                       105.43%        1,016,278,447.67               48.4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1,904,824.34                       93.82%           966,184,425.36               44.2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0,665,673,600.51               74.05%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83.33%                     0.34               36.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83.33%                     0.34               3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79%                    0.72%                   9.20%                 0.86%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41,078.2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5,168,745.5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402,154.1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7,349,368.83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54,821,926.4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5,956.9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6,483,789.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42,652.4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50,094,022.31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2,83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
                    境内非国有法人        40.28%     1,253,403,629                  0 质押                81,000,000
股有限公司
戚金兴              境内自然人            11.06%       344,198,400       258,148,800
宁波天堂硅谷时
通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6%       154,32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朱慧明              境内自然人             3.22%       100,260,800        75,195,600
莫建华              境内自然人             3.22%       100,260,800        75,195,600
华龙证券-南京
银行-华龙证券
                    其他                   2.66%        82,840,237        82,840,237
金投智汇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
深圳平安大华汇
通财富-包商银
行-深圳平安大 其他                        2.66%        82,840,000        82,840,000
华汇通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
兴业财富资产-
兴业银行-兴金
301 号 1 期特定 其他                       2.00%        62,126,768        62,126,768
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兴业财富资产-
兴业银行-兴金
301 号 2 期特定 其他                      2.00%       62,126,767       62,126,767
多客户资产管理
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61%       50,056,6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253,403,629 人民币普通股         1,253,403,629
宁波天堂硅谷时通股权投资合伙
                                                                      154,3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4,320,000
企业(有限合伙)
戚金兴                                                                 86,049,600 人民币普通股            86,049,6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56,600 人民币普通股            50,056,600
戚加奇                                                                 31,0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1,040,000
朱慧明                                                                 25,0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65,200
莫建华                                                                 25,065,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65,200
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
                                                                       11,114,187 人民币普通股            11,114,187
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尉山河                                                                 10,032,6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32,600
方天成                                                                  9,460,700 人民币普通股             9,460,700
                                 戚金兴先生与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戚加奇先生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兴业财富资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产-兴业银行-兴金 301 号 1 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和兴业财富资产-兴业银行-
说明                             兴金 301 号 2 期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同由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47903629 股
                                 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05500000 股,实际
                                 合计持有 125340362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8%。              公司股东尉山河除通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6000 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保证券账户持有 9906600 股,实际合计持有 10032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2%。
                                 公司股东方天成通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460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526,107.05 万元,增幅为 1.47 倍,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49,185.76 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股票投资所
     致。
3.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957.96 万元,主要系个别客户以应收票据支付房款且未到期所致。
4.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150.41%,主要系本期代建业务增长使得应收的代建费用增加所致。
5.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92.08%,主要系本期对联营、合营企业按公司持股比例提供除注册资本外的项目投
     入款以及已确定盈利的项目公司对其股东的财务资助款增加所致。
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72.65%,主要系本期增加了对宁波金丹丰、上海永绥创业投资和上海吉劼创
     业投资等公司的投资所致。
7.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将 POTALA TOWER SEATILE,LLC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8.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期末增加 30,000.00 万元,主要系公司委托四川信托设立单一信托所致。
9.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下降 67.24%,主要系上期期末余额中包含年终奖的金额所致。
10.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下降 47.85%,主要系期末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下降所致。
11.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208.20%,主要系本期末应付债券的金额增值所引起的应付利息金额增值所致。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407.9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长所致。
13. 长期借款余额较上期末下降 40.82%,主要系本期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所致。
14. 应付债券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230.76%,主要系本期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致。
15. 长期应付款较上期末增加 52,412.72 万元,主要系将 POTALA TOWER SEATILE,LLC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6. 资本公积余额较上期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本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所取得股本溢价所致。
17. 其他综合收益余额较上期末上升 110.73%,主要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共同影
     响所致。
18. 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长升 66.29%,主要系本期武林壹号部分、黎明三期、西溪明珠及衢州月亮湾项目交付
     结转收入所致。
19. 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 70.46%,主要系收入结转增加导致相应成本结转增加所致。
20.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 117.95%,主要系本期土地增值税增加较多所致。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1. 销售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 43.62%,主要系本期的渠道业务费、广告及宣传制作费增加所致。
    22.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数上升 41.18%,主要系工资及福利费、折旧费及摊销费增加所致。
2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幅 115.46%,主要系本期期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大幅度增加所引起的坏账
    准备金额增大所致。
24. 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委托贷款及信托所产生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5. 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下降 66.0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等减少所致。
26. 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上升 52.96%,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453,785.21 万元,上升 74.05%,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引起销售商品现
    金增加所致。
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下降 271,869.58 万元,主要系本期支付投资、委托贷款以及拆借款增加所致。
2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98,272.11 万元,主要系本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发行债券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美国西雅图投资的三个公司因美国SEC针对公司在美国的合资股东发起诉讼被法院冻结。但公
司未受到关于任何不当行为的指控。经美国法院批准,公司撤销了对Shoreline与Othello项目的投资。
同时,经美国法院批准,公司与新合作方Molasky集团(一家具有六十余年经验,聚焦美国西南部大
型商业地产项目开发管理的专业地产开发商)分别以收购Tower项目公司85%的股权和15%的股权的方
式对Tower项目进行了重组。该项目已于今年9月底完成了交割。Tower项目将是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
市中心的一处41层的多用途综合物业,拥有142间精品酒店房间和339套住宅公寓。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滨江集团 2016 年第一期公司债券于 2016
年 8 月 11 日结束发行。发行规模 21 亿 2016 年 08 月 11 日                   http://www.cninfo.com.cn
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46%。
三、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一、股份自愿
                                                锁定承诺:公
                                                司股东、实际
                                                控制人戚金
                                                兴先生承诺: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离
                                                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离
                                                任六个月后
                                                的十二个月
                                                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
                                                               2008 年 05 月          杭州滨江投
                                 杭州滨江投     交易出售本
                                                               29 日、2007            资控股有限
                                 资控股有限     公司股票数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年 5 月 10 日、持续    公司和戚金
                                 公司、戚金兴   量占其所持
                                                               2015 年 7 月 3         兴先生均严
                                 先生           有本公司股
                                                               日                     格履行承诺
                                                票总数(包括
                                                有限售条件
                                                和无限售条
                                                件的股份)的
                                                比例不超过
                                                50%。对其所
                                                持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权,
                                                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滨
                                                江控股公司
                                                的股份不得
                                                超过本人持
                                                有滨江控股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江控股股份。
二、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1、
为避免将来
可能发生的
同业竞争,控
股股东滨江
控股公司出
具了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具
体承诺如下:
(1)本公司
声明,截至本
承诺函签署
日,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股
的公司或其
他组织没有
从事与滨江
房产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
(2)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
制的公司或
其他组织将
不在中国境
内外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
滨江房产现
有主业相同
的业务,包括
不在中国境
内外投资、收
购、兼并与滨
江房产现主
要业务有直
接竞争的公
司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
(3)若滨江
房产今后从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事新的业务
领域,则本公
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公司
或其他组织
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以控
股方式,或以
参股但拥有
实质控制权
的方式从事
与滨江房产
新的业务领
域有直接竞
争的业务活
动,包括在中
国境内外投
资、收购、兼
并与滨江房
产今后从事
的新业务有
直接竞争的
公司或者其
他经济组织。
(4)本公司
承诺不以滨
江房产实际
控制人的地
位谋求不正
当利益,进而
损害滨江房
产其他股东
的权益。如因
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
公司或其他
组织违反上
述声明与承
诺而导致滨
江房产的权
益受到损害
的,则本公司
同意向滨江
房产承担相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的损害赔
偿责任。(5)
本承诺函构
成对本公司
具有法律效
力的文件,如
有违反愿承
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2、
为避免将来
可能发生的
同业竞争,公
司实际控制
人戚金兴先
生出具了具
有法律约束
力的《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
做出如下承
诺: (1)本
人目前没有、
将来也不直
接或间接从
事与滨江房
产及其控股
的子公司现
有及将来从
事的业务构
成同业竞争
的任何活动,
包括但不限
于房地产开
发、房屋建
筑、商品房销
售、水电安
装、室内外装
潢,并愿意对
违反上述承
诺而给滨江
房产造成的
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投资的企业,
本人将通过
派出机构和
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董事、
经理)以及控
股地位使该
等企业履行
本承诺函中
与本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
不与滨江房
产同业竞争,
并愿意对违
反上述承诺
而给滨江房
产造成的经
济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三、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进一步承诺:
1、在前次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
基础上,公司
控股股东杭
州滨江投资
控股有限公
司进一步承
诺如下:1)
除严格遵守
本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出具的
《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之承
诺事项外,本
公司自身及
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
(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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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目
前所从事的
投资基金业
务将严格限
定为基金管
理和财务投
资,基金本身
不直接从事
房地产项目
开发。2)目
前本公司自
身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
企业(杭州滨
江房产集团
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除外)
管理的基金
进行了西溪
之星、万家名
城两个房地
产项目的财
务投资,该两
个房地产项
目已委托杭
州滨江房产
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系杭
州滨江房产
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的子
公司)开发管
理。除上述两
个房地产项
目外,本公司
自身及本公
司控制的其
他企业(杭州
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控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子公司除
外)管理的基
金将不再进
行房地产项
目/业务的投
资活动。
2、在前次关
于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
基础上,公司
实际控制人
戚金兴先生
进一步承诺
如下:1)除
严格遵守本
人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出具
的《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之承
诺事项外,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目
前所从事的
投资基金业
务将严格限
定为基金管
理和财务投
资,基金本身
不直接从事
房地产项目
开发。
2)目前本人
及本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
(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除外)管
               理的基金进
               行了西溪之
               星、万家名城
               两个房地产
               项目的财务
               投资,该两个
               房地产项目
               已委托杭州
               滨江房产建
               设管理有限
               公司(系杭州
               滨江房产集
               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子公
               司)开发管
               理。除上述两
               个房地产基
               金项目外,本
               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
               业(杭州滨江
               房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
               公司除外)管
               理的基金将
               不再进行房
               地产项目/业
               务的投资活
               动。
               自公司股票
               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日起一年内
               不转让或者
                                                     朱慧明先生
               委托他人管
朱慧明先生、                  2008 年 05 月          和莫建华先
               理其已直接                     持续
莫建华先生                    29 日                  生均严格履
               和间接持有
                                                     行承诺。
               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
               收购该部分
               股份。上述承
               诺期满后,在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任职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
其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
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
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离任
六个月后的
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
易出售本公
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有
本公司股票
总数(包括有
限售条件和
无限售条件
的股份)的比
例不超过
50%。对其所
持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权,
自滨江控股
公司成立之
日起一年内
不得转让;自
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持有
的滨江控股
公司的股份,
也不由滨江
控股公司收
购该部分股
份;上述承诺
期满后,在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职期间每年
               转让滨江控
               股公司的股
               份不得超过
               本人持有滨
               江控股公司
               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
               让本人所持
               有的滨江控
               股股份。
               1、本公司同
               意自滨江集
               团本次发行
               结束之日(指
               本次发行的
               股份上市之
               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
               让本次认购
               的股份,并委
               托滨江集团                               深圳平安大
深圳平安大
               董事会向中                               华汇通财富
华汇通财富
               国证券登记                               管理有限公
管理有限公
               结算有限责                               司、兴业财富
司、兴业财富
               任公司深圳                               资产管理有
资产管理有                    2016 年 03 月
               分公司申请                     12 个月   限公司、财通
限公司、财通                  15 日
               对本公司上                               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有
               述认购股份                               限公司、华龙
限公司、华龙
               办理锁定手                               证券股份有
证券股份有
               续,以保证本                             限公司均严
限公司
               公司持有的                               格履行承诺
               上述股份自
               本次发行结
               束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
               转让。2、本
               公司保证在
               不履行或不
               完全履行承
               诺时,赔偿其
               他股东因此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而遭受的损
                                                                   失。如有违反
                                                                   承诺的卖出
                                                                   交易,本公司
                                                                   将授权登记
                                                                   结算公司将
                                                                   卖出资金划
                                                                   入上市公司
                                                                   账户归全体
                                                                   股东所有。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 不适用
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6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6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6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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