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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段会禄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段会禄先生因工作安排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2021年1月26日,段会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7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辞职后,段会禄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段会禄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段会禄先生在财务总监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审议财务总监薪酬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姜龙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永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李永志先生的年度薪酬为12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李永志先生简历李永志先生:现任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学士、企业管理硕士。2005年加入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会计、财务经理。李永志先生是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有超过十五年的企业财务工作经验。李永志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李永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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