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780号文核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于2020年6月12日公开发行了总额为4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共4,000万张,期限为6年。扣除保荐承销费人民币500.00万元(含税),公司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399,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8日到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597.00万元(含税)后,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8,903.00万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中喜验字[2020]第0006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的各实施主体已分别同各募集资金开户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详情请参照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2020年7月15日及2020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序号 |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账户1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050167610800003047 | 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 |
账户2 | 交通银行潍坊开发区支行 | 377899991013000113487 | VR/AR相关光学模组项目 | |
账户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377010100100961301 | 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 | |
账户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531902110910810 | VR/AR相关光学模组项目 | |
账户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营业部 | 531902110910611 | 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 |
账户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支行 | 1607001929200387060 | 双耳真无线智能耳机项目 | |
账户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8110601012501139043 | 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 |
账户8 | 歌尔科技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山东路支行 | 8110601012201149387 | 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
账户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支行 | 532907196810888 | 青岛研发中心项目 | |
账户10 | 潍坊歌尔电子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开发区支行 | 377899991013000136370 | 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AR/VR项目 |
账户11 | 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 536903588710902 | AR/VR及相关光学模组项目---光学模组项目 |
三、募集专户注销情况
因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账户4、账户5及账户7中的募集资金余额受募集资金到账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及变更实施主体(详情请参照公司分别于2020年7月10日、2020年8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影响已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办理了注销手续,截至目前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之前与相关主体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账户销户利息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项目专户。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