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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7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4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董事会人数由7名增加至9名(独立董事人数仍为3名),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同时,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章程修订、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公司章程》修订后内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公司章程修正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关于增补李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2关于增补姚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黔先生、姚婧女士

(简历附后)进行任职资格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李黔先生、姚婧女士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姚婧女士因个人职务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周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利民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变更后,姚婧女士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对其在任职董事会秘书期间所作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变更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同日刊登于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黔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黔先生于1997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6年7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黔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黔先生于2005年8月加入比亚迪,现任比亚迪董事会秘书及比亚迪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并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李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姚婧女士,1992年生,中国香港永久性居民,毕业于伦敦城市大学卡斯商学院,硕士研究生。曾任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外投资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盛新锂能国际有限公司董事、盛泽锂业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姚婧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认购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1,500万份份额,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姚雄杰先生的女儿,除此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姚婧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简历雷利民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成本会计,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雷利民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雷利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利民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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