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威利邦”)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湖北南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4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住所:南漳县九集镇涌泉木林村六组
法定代表人:陈圣族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4日
经营范围:人造板、家私木材、木制品加工,销售;林木种植、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威利邦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湖北威利邦总资产为52,622.09万元,净资产为
33,029.69万元。2018年,湖北威利邦营业收入为 29,316.95万元,营业利润为3,047.03万元,净利润为3,240.58万元。
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本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威利邦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1,040万元。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湖北威利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湖北威利邦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主要用于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89,894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1.58%;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2,898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