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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华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申请人民币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3)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4)法定代表人:方轶

(5)注册资本:14,285.71万人民币元

(6)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弘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万弘高新总资产为25,698.51万元,净资产为

1,6780.03万元。2018年,万弘高新营业收入为59,657.79万元,营业利润为-1,237.59万元,净利润为-1,302.34万元。

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万弘高新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万弘高新将根据业务需求在贷款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000

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弘高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万弘高新51%的股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万弘高新以其整体资产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万弘高新自然人股东杨剑先生、陈庆红先生、叶光阳先生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92,119万元,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2.61%;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6,9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85,1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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