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2-092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1月29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2022年度审计机构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详情请见公司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9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再提供不超过14.2亿元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拟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未来一年新增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7.7亿元新增担保额
度的基础上,再为控股子公司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14.2亿元的新增债务担保额度。
详情请见公司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子公司再提供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2022-09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改聘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
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