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的通知,获悉恒邦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恒邦集团 | 否 | 200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7月27日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 2.69% |
恒邦集团 | 否 | 200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7月28日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 2.69% |
恒邦集团 | 否 | 200 | 2019年3月14日 | 2020年7月30日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 | 2.69%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恒邦集团共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434.670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17%。其中,已累计质押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5,396万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比例为72.5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关于股票解除质押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