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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基本情况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之全资子公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资本”)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移资本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业务与能力的双提升,经公司与认购对象协商并研究,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由中移资本调整为中移资本之母公司中国移动。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等议案。

二、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主要内容2021年11月30日,公司与中移资本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合同甲方为中移资本(认购人),乙方为大华股份(发行人),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自动终止,原协议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双方就原协议不再享有任何权利或承担任何义务。

第二条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对原协议的履行和终止事宜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争议、纠纷,原协议项下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达,原协议终止后,任何一方均无需就原协议的终止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赔偿等任何责任。

第三条 因签署、终止原协议以及签署本协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无需向任何一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四条 甲、乙双方确认,此前由甲方、乙方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共同签署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继续有效,该等战略合作协议中所有涉及甲方的权利与义务概括转移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不再享有相关权利或承担相关义务。

第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本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提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且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本次终止协议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四、关于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同时,公司将与中移资本之母公司中国移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上述事项有利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推进,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移资本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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