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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1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3日发出,于2021年11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利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及董事代表7名(其中,独立董事杨华勇先生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刘翰林先生代表出席及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业务与能力的双提升,经公司与认购对象协商并研究,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由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资本”)调整为中移资本之母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再次调整如下: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移动之全资子公司中移资本,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中国移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原发行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应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同意公司与认购对象中国移动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同意公司与原认购对象中移资本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若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完成后,中国移动将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为公司关联人。因此,中国移动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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