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双方战略合作目标,深化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双方业务与能力的双提升,公司与认购对象协商并研究后,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由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资本”)调整为中移资本的母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现就主要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主要修订内容 |
重大事项提示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情况,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签订的认购协议情况 |
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修订了发行对象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 修订了发行对象 | |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况 | |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 | 更新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批情况 | |
第二节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说明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基本情况 |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相关情况 | |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相关情况 | |
五、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 修订了发行对象及其相关情况 | |
六、中国移动作为战略投资者符合《实施细则》第七条和《发行监管问答》要求的说明 | 修订了战略投资者及其符合战略投资者要求的说明 | |
第三节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修订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