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大华股份: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31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7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与关联方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零跑科技”)、广东大华智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视科技”)、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诺康”)、中标慧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慧安”)发生总金额不超过9,959.60万元的关联交易,本议案关联董事傅利泉、朱江明、李柯、吴军、陈爱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各类关联交易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0年预计 交易额上限2019年1-11月实际发生额(未经审计)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零跑科技安防系列产品市场价1,772.00618.23
智视科技安防系列产品市场价5,000.001,032.39
华诺康安防系列产品市场价200.0026.55
中标慧安安防系列产品市场价1,700.00197.52
小 计8,672.001,874.69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零跑科技汽车电子产品、电池产品市场价100.00249.13
华诺康解决方案配套产品市场价1,000.00-
小计1,100.00249.13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零跑科技房屋租赁、物管费市场价72.0063.10
华诺康房屋租赁市场价3.00-
中标慧安房屋租赁市场价3.6017.45
小计78.6080.55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零跑科技提供劳务市场价109.0076.91
合计9,959.602,281.2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1-11月实际发生额预计 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零跑科技安防系列产品618.231,500.00--58.78%2019年3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9-014)
智视科技安防系列产品1,032.391,200.00--13.97%
华诺康安防系列产品26.55500.00--94.69%
中标慧安安防系列产品197.522,000.00--90.12%
小计1,874.695,200.00--63.95%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商品零跑科技汽车电子产品、电池产品249.131,550.00--83.93%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零跑科技房屋租赁、物管费63.1073.00--13.56%
中标慧安房屋租赁17.4525.00--30.20%
小计80.5598.00--17.81%
合计2,204.376,848.00--67.81%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1、2019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和业务开展进行上限金额预计,且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体业务比重较小,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 2、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减少关联交易发生的原则,采用市场化原则定价,从而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1:“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是以2019年1-11月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基础计算的。注2:2019年1-11月的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告未完成编制,无法计算2019年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总金额的比例。注3: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零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江明注册资本:58071.3558万元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与汽车配件的开发、设计,新能源汽车的生产,汽车配件的生产,汽车、汽车配件销售,计算机软件、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应用技术咨询,培训服务(不含办班培训),网络产品的开发、系统集成、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4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451号1楼、6楼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79,409.58万元,净资产113,114.8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49.12万元,净利润-32,864.6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零跑科技15.5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持有其15.70%的股权,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朱江明持有其11.78%的股权,公司董事、总裁李柯持有其4.96%的股权;傅利泉、李柯担任其董事,朱江明担任其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零跑科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零跑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广东大华智视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书贤

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物联网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系统工程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智能卡类设备和系统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通信终端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LED显示屏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集成电路制造(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企业财务咨询服务;电子工程设计服务;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零售;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批发;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零售;软件零售;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2日住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2601-3房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2,963.08万元,净资产

535.1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7.73万元,净利润118.3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智视科技11.67%的股权,并委派公司董事吴军先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智视科技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智视科技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浙江华诺康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爱玲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电子设备、计算机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1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857号悦江商业中心36006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165.48万元,净资产

83.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93万元,净利润-944.19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持有华诺康85.00%的股权,董事陈爱玲担任其董事,华诺康是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及其配偶陈爱玲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华诺康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华诺康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四)中标慧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余丹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外部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3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昆明湖南路51号B座二层208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9月30日,总资产7,422.85万元,净资产6,369.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30.04万元,净利润-1,088.4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大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15%股权,高级管理人员魏美钟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10.1.3条规定,中标慧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中标慧安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次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提交了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详细资料,经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