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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股份: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5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2018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暨延期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至2020年5月1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5月3日、2017年5月17日和2018年1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17年6月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截至2017年6月1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财通证券资管大华股份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共计买入大华股份股票4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购买均价为16.83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自2017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最后一笔买入过户至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17年6月2日至2018年6月1日,目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6,247,9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8%。

4、截至本公告日,未出现持有人合并持有份额超过公司股份总额10%以上,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公司股票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的情形。

二、存续期届满后的处置办法

1、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资管计划将根据持股计划的整体安排和具体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售股票。

2、除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相关规定外,资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卖出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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