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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05,656,704.19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闽02民初1254号】,雷建与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22年6月20日在上述法院立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

二、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1、案件事实

2015年12月,公司与雷建及其他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原股东签订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雷建及其他畅元原股东对畅元公司2016年-2018年的业绩作出了承诺,2017年及2018年因畅元公司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购买协议关于业绩补偿的约定,雷建及畅元原股东应进行业绩补偿,2019年,雷建及其他畅元原股东按照协议的约定及履行完毕的审批程序将其应补偿的股票移交给公司,

公司按照程序办理了回购注销手续。

2、原告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在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恶意阻止原告获取股票的条件成就(即恶意阻止畅元公司完成约定的业绩对赌),应视为原告获取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其因上述行为导致原告所持股票被错误注销的损失共计105,656,704.19元(其中:因对2017年度业绩补偿及商誉减值共被注销7,064,968股,因对2018年度业绩补偿被注销2,988,001股,共计被注销10,056,929股,按10.51元/股成本计算,被注销股票价值共计105,656,704.19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可能的影响

鉴于上述诉讼尚未开庭,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尚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按照购买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的权利及义务,针对畅元原股东应履行的义务,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协议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督促畅元原股东履行相关义务。针对上述诉讼案件,公司将积极应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的权益。同时,公司也会通过加强与相关方沟通与协商,争取尽快妥善解决诉讼事项。

2、对于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理性投资,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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