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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31),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日、2021年9月2日、2021年10月9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5日、2022年2月8日、2022年3月1日、2022年04月0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截至2022年4月29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7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最高成交价为5.3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8元/股,成交总金额29,997,0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比例、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实施期限

符合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相关人员增减持计划一致。

四、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6,77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7%,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若回购股份全部按计划用于公司后期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的总股本不发生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按照截至2022年4月29日的公司总股本579,572,284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锁定,公司股权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总股本占比高管限售股份回购变动小计数量(股)总股本占比
有限售条件股份31,296,8585.40%38,4756,771,8006,810,27538,107,1336.58%
无限售条件股份548,275,42694.60%-38,475-6,771,800-6,810,275541,465,15193.42%
总股本579,572,284100.00%000579,572,284100.00%

(2)如果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内未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高管限售股份回购变动小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1,296,8585.40%38,475038,47531,335,3335.47%
无限售条件股份548,275,42694.60%-38,475-6,771,800-6,810,275541,465,15194.53%
总股本579,572,284100.00%0-6,771,800-6,771,800572,800,484100.00%

注: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五、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六、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7月23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4,970,551股。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最大值为3,643,800股,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8,742,638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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