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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独董述职报告(刘晓海)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10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4
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次数4
1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26日,就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就公司2020年度累计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情况、公司为子公

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修订《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31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1年7月8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就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1年8月9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就公司2021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2021年1-6月日常关联交易、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年10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上,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

7、2021年12月13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就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资金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有效维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建议,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专业职能。

1、2021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执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监督与审查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外审机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2021年,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五、其他工作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E-mail:drxhll@126.com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

以上为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1年度履职情况。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2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充分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勤勉尽责

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持续的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晓海

2022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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