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度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0年度第三季度正文刊载于2020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