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修正如下:
1、原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80,586,284.00元。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79,572,284.00元。
2、原公司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580,586,28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579,572,284.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