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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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 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1 |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2)第110ZA003682号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信息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启明信息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ZA00434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启明信息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启明信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启明信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启明信息公司实施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2021年度启明信息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启明信息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二年 三 月二十五日 |
2021年度通过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 ||||||
编制单位: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行次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收取或支付利息、手续费 |
一、存放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 | 1 | 683,444,034.55 | 1,612,861,221.67 | 1,837,701,014.72 | 458,604,241.50 | 5,880,179.91 |
二、本公司向财务公司贷款 | 2 | |||||
(一)短期借款 | 3 | |||||
(二)长期借款 | 4 | |||||
注: 本公司2019年4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议案》,并于2020年5月15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一汽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 ||||||
本表已于2022年03月25日获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 ||||||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万才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安威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