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科大讯飞: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1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1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19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其中刘巍先生以讯飞听见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本次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公司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刘巍先生、张岚女士回避表决。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6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有10人2022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D;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58人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未达标(涉及激励对象共2,071名,包括个人绩效考核为D的激励对象13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减,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

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原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该5名原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7.1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同时,由于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65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47.406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注销。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期权予以注销。同时,监事会对公司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再次确认,认为:由于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因此对激励对象进行了相应调整,本次调整是合法的,本次调整后的最终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九)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利于为防范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经核查,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