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9年9月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9月8日15:00-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A1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72人,代表股份数量721,252,8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7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6人,代表股份数量673,125,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0.589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46人,代表股份数量48,127,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71%。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1,251,2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98%;反对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23,27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68%;反对1,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1,242,9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6%;反对8,9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弃权1,0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14,97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2%;反对8,9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178%;弃权1,0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721,242,93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86%;反对1,6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2%;弃权8,30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1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9,914,978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802%;反对1,6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32%;弃权8,30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冉合庆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