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8 证券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22-052号债券代码:128071 债券简称:合兴转债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721.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4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7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5,641,108.4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108,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81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项目 | 34,444.65 | 33,512.00 |
2 |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 | 29,802.00 | 26,063.00 |
合计 | 64,246.65 | 59,575.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2019年9月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7月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于2022年6月30日全部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721.82万元,分别存于下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项目 |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40390001040050193 | 20.11 |
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4100028519200162222 | 414.12 | |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35150198120100002106 | 1,185.44 |
中国银行厦门同安支行 | 426077943335 | 1,102.15 | |
合计 | -- | -- | 2,721.82 |
注:其中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项目账户余额包含退回设备款13.48万元。
三、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剩余项目合同余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支付周期较长,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可节余项目资金2,721.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1) | 应付未付 金额(2) | 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1)+(2) | 累计利息 收入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 |
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项目 | 33,512.00 | 33,105.99 | 428.81 | 33,534.80 | 28.22 | 434.23 |
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 | 26,063.00 | 22,296.40 | 447.22 | 22,743.62 | 85.10 | 2,287.59 |
合计 | 59,575.00 | 55,402.39 | 876.03 | 56,278.42 | 113.32 | 2,721.82 |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
2、目前尚有部分项目合同余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由于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3、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上述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余款和质保金将从公司流动资金中予以支付。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余款、质保金及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721.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项目”和“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节余募集资金2,721.82万元(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质保金和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等,实际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兴包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合兴包装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