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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包装: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11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9-071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974号)核准,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595.7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75.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5,641,108.48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0,108,891.5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88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北合信智能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依次投资于建设“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和“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预先投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05号),经审核,截至2019年8月31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8,805.68万元,具体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截至2019年8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环保包装工业4.0智能工厂建设项目34,444.6533,512.007,347.127,347.12
2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建设项目29,802.0026,063.001,458.561,458.56
合计——64,246.6559,575.008,805.688,805.68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相关实施程序

1、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的规定

公司在2019年8月14日《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明确载明: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因此,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B11905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8,805.68万元,由各实施主体根据项目已投入金额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之内进行置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05.68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8,805.68万元,其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05.68万元。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相关法规和发行申请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8,805.68万元。

5、保荐机构意见

合兴包装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8,805.68万元的事项已经合兴包装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合兴包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合兴包装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兴业证券对合兴包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九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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