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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19-05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敦福张东升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安徽省合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A座17层
电话0551-658625890551-65862589
电子信箱wangdf@dunan.cnzhangds985@dunan.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81,263,053.041,231,873,549.672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98,047,538.10107,923,148.398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1,800,522.1496,809,000.1777.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57,290,651.39130,583,111.6097.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860.086483.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860.086483.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8%1.96%1.5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1,956,851,399.0812,041,188,603.40-0.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789,839,261.185,585,924,925.873.65%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8,09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6.82%459,824,882196,904,882质押196,900,000
冻结8,671,567
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69%108,480,000
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0%53,708,100质押53,708,100
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98%49,715,19549,715,195质押49,715,195
杭州秋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01%37,538,846质押37,538,846
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0%30,031,07630,031,076质押30,031,076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浙江中升港通贸易有限公司其他1.54%19,262,901
创金合信基金-工商银行-创金合信-鼎鑫江南化工1号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其他1.12%14,004,814
安徽大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91%11,368,113
陈炎表境内自然人0.88%11,001,3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盾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上述股东外其它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民用爆破相关业 2019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国民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延续了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上半年,民爆行业主要统计指标有升有降,生产总值和工业炸药产销量同比有不同程度增长;受市场价格影响,民爆企业获利能力有所降低。民爆行业总体运行形势平稳、可控。上半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72亿元,同比下降11.20%;上半年,民爆生产企业工业炸药累计产、销量分别为202.14万吨和200.74万吨,同比增加3.77%和3.63%。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民爆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控股股东短期流动性风险、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等内外挑战叠加的严峻形势,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与工作目标,在公司经营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方向,保持定力、砥砺奋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1、报告期内,公司民爆业务板块经营稳中向好,利润总额大幅增长,生产、销售、储运、爆破工程服务一体化转型步伐加快。上半年公司爆破业务收入达到459,568,629.85元,同比增长73.38%;公司上半年新签千万级爆破工程服务项目10个。同时公司在土石方业务领域取得零的突破,2019年1月份公司在新疆搭建新业务经营平台,投资成立新疆中矿天沃,开展土石方挖运业务,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 2、报告期内,新能源业务板块经营稳中有升。盾安新能源在国内部分地区弃风限电形势进一步改善,报告期内山西盾安新能源隰县一期98MW风电场顺利并网送电。2019年上半年盾安新能源结算电量79,009.02万千瓦时,同比增长3.95%。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1,263,053.0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24%;实现利润总额282,767,764.2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0.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047,538.1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51%;实现每股收益0.1586元,较去年同期增加83.56%。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1,956,851,399.09元,比期初减少0.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5,789,839,261.18元,比期初增加3.65%;每股净资产为4.64元,比期初增加3.65%。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根据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并采用追溯法调整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公司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见其他说明。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公司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调整,公司根据通知要求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法调整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

(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它综合收益。同时公司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3、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5月9日、5月16日发布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的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6月10日施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自6月17日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子公司新疆天河化工有限公司拟出资1,530万元投资设立新疆中矿天沃建设工程有限责

任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目前实缴出资额为510万元。

2、公司子公司河南华通化工有限公司以现金1,887万元收购确山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自2019年1月1日起纳入合并范围。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曙光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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