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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5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等议案。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作为公司之独立董事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仅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融资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要求,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2021年各子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合理制定的,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担保是合理的和必要的。

二、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而进行的,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的商业原则进行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公平合理,符合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

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徐殿利、叶国田、牟敦潭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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