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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士: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郭利军先生的辞职报告,郭利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在辞去上述职务后,郭利军先生仍将在公司担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郭利军先生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磊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何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将何磊先生的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余渚工业区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2030

办公电话:0575-84313688

传真号码:0575-84318666

电子邮箱:sanluxzqb@163.com

特此公告。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附何磊简历:

何磊,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86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国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枫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长,2020年7月起在三力士任职。何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品质和管理能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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