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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1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因故无法出席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委托独立董事陈兴淋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权利。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各项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 意见时间董事会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备注
12021-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22021-3-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32021-4-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1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42021-6-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52021-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62021-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72021-10-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82021-1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0年共召开主持了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2020年公司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以及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做出年度绩效考评等。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审计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讨论公司2021年人才发展战略,向公司和董事会推荐符合企业战略发展的优秀人才,为公司2021年向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商及绿色氢能供应商转型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

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linhui@nju.edu.cn

独立董事:林辉2022年4月20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兴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会议。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了各项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 意见时间董事会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备注
12021-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22021-3-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32021-4-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1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42021-6-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52021-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62021-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72021-10-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82021-1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共召开主持两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与讨论了公司2021年人才发展战略,向公司和董事会推荐了符合企业战略发展的优秀人才,为公司2021年向高分子新材料制造商及绿色氢能供应商转型提供了充足的人才保障。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审计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2021年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一次会议,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2020年公司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及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参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做出年度绩效考评等。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741139490@qq.com

独立董事:陈兴淋2022年4月20日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湘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做到诚实、勤勉且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相应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1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共召开了十三次董事会和六次股东大会。本人以勤勉、诚信、独立、客观为原则,按时出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四次股东大会,因故无法出席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林辉先生与陈兴淋出席会议并行使相应权利参会前,本人详细阅读各项会议议案与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研究讨论。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审议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应手续,合法有效。本年度中,本人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详细掌握公司运作的基础上,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调查与了解,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序号发表独立 意见时间董事会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意见 类型备注
12021-2-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与福基船务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经营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22021-3-2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高建新先生职务调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32021-4-2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2021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对高管年终奖励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42021-6-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与胜帮(杭州)能源供应链有限公司签署《聚丙烯年度销售合同》暨关联交易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52021-8-24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62021-9-29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72021-10-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82021-11-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聘任陈文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同意现场出席

三、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1年召开并主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门相关工作及内控制度的实施状况;听取了有关专项审计报告的汇报;审阅公司财务信息、会计报表及其披露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考察。结合电话与微信等方式,与公司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且持续的联络,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就相关情况和经营管理层进行沟通与交流。

1、本人通过微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有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化工行业情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上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

2、本人对公司正在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调研,认真核查公司(茂名)烷烃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可行性,通过专业判断,审慎发表了相关的表决意见。

3、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及对外担保等情况认真审核,

采取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高效沟通,及时把握公司日常运营状态,预测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进行相应的指导,包括在董事会会议中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关于保护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工作

1、在对公司治理的监督方面,本人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参与治理体系完善,改良内部控制制度,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定、健康且可持续地发展。

2、在对经营管理的调查方面,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沟通,深入了解工厂生产、经营情况、业务进度、财务状况、资金往来以及内控制度的完善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从而获取业务资料,并以此作为决策依据发表独立意见。

3、在对信息披露的核查方面,本人对公司2021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网络等媒介上对公司的报道。本人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按法律、法规和深交所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到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本人2021年任职期内谨慎、认真且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审阅议案和附件材料,深入了解背景情况,运用专业知识与技能,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了专业意见。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电子邮件地址:njxlzhao@126.com

独立董事:赵湘莲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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