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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1-064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合理规避公司生产经营产品及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产品销售及采购成本的不利影响,有效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原材料及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控制和防范由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仅限于开展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具体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事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在授权金额的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预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所需的原材料,即: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丙烷和聚丙烯等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2)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总额控制,公司全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内的(含2亿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交易由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决定,超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经具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隔离措施、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控制与防范投资风险。

2、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的管理层作为决策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审批及决策,财务部、各事业管理部以及风险控制部等职能部门中的人员组成交易组、核算组及风控稽核组,负责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具体执行及风险控制。

3、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资金规模,合理计划与管理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流动性、内部控制、客户违约、政策及技术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波动较大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在期货价格大幅波动时,公司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因

内部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等造成风险。

4、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于客户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双方约定,造成损失。

5、政策风险:期货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相关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或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程序非正常运行,致使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力求对冲原材料或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针对在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丙烷和聚丙烯等期货合约,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任何投机性或套利性的交易。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其规定针对各个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内部的操作与审核流程,合理安排与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责任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政策的学习与理解,及时且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与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检查。

5、设立符合业务要求的交易与通讯等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以稳定运行交易系统,日常定期进行维护,以便交易顺利开展。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

保值》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八、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独立董事已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原材料或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操作流程、审批程序及《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等。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产品成本与预期利润,提高公司抵御市场行情波动以及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控制与防范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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