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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0-022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会议由董事长周一峰主持,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三、《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四、《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五、《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六、《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亚审[2020]626号《审计报告》确认,2019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77,970,276.37元。2019年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48,248,296.13元,加上当年转入母公司净利润377,970,276.37元,加上会计政策变更金额1,440,781.3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7,797,027.64元,扣除2018年度现金分红59,103,428.78元,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0,758,897.39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1,576,127,7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11元(含税),拟共计派发332,562,958.84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未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因股权激励事项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760,000股)和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截止2019年9月19日,股份回购期限届满,累计回购股份72,895,057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18年度回购股份49,139,557股,成交总额402,933,291.91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年度回购股份23,755,500股,成交总额197,069,022.91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金额。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或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019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第一百五十二条进行了修改,将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比例由不少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3%修改为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的规定。

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七、《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八、《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公司《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九、《关于2020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退出LPG国际和国内贸易业务,需对现存业务进行处理,基于资产效益最大化和调整货物结构及库存等考量,经董事会审议同意:

1、公司根据《液化石油气销售框架协议》的基本条款(公告号:2020-011)与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或关联方(以下简称“马森能源”)签署各分协议,交易内容包括公司向其销售所采购的富余丙烷或丁烷等。该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

2、公司根据《液化石油气仓储转运合同》的基本条款(公告号:2020-011),将公司部分码头和仓储资源租赁给马森能源,并向其收取租金。该关联交易事项生效后12个月内,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周一峰和周汉平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交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时关联股东需进行回避表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度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年度审计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意将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等不产生影响。本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议案通过。

十二、《关于2019年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管理层年终奖励方案》,根据2019年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奖励薪酬方案如下:总经理吴银龙先生70万元(系其总经理岗位的任职奖励薪酬),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邵勇健先生50万元,财务总监方涛先生50万元,副总经理王灏先生45万元,副总经理易思善先生50万元,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周义忠先生50万元,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严维山先生50万元,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高建新先生40万元,公司新材料事业部生产管理中心总经理邵晓先生40万元,公司人力资源行政部总监花玉艳女士35万元,公司审计负责人陈圆圆女士15万元。上述年度奖励薪酬金额均为含税

数。

吴银龙先生、邵勇健先生为本年终奖励方案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议案通过。

十三、《关于2019年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表决通过《2019年董事长年终奖励方案》,根据2019年公司经营实际状况,同意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的年度奖励薪酬为80万元(含税)。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周一峰女士为本年终奖励方案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议案通过。

十四、《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的审计业务量,董事会审议同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3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业务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控股子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新材料”)、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原授信额度5.8亿元人民币),上述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金融机构现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项目授信方式授信期限原授信额度 (人民币亿元)
1东华能源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3综合授信信用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3
2东华能源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综合授信信用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0
3张家港新材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5综合授信担保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0.8
4宁波新材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1综合授信担保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0
5宁波新材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2综合授信担保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2
合计10.55.8

截止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除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尚在有效期内的各类综合授信额度为270.62亿元,其中:东华能源60.83亿元,控股子公司209.79亿元。已实际使用额度135.22亿元,其中:东华能源22.40亿元,控股子公司112.82亿元(不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额度)。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六、《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1.5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七、《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关银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八、《关于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配套库区项目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新材料”)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配套库区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申请总额不超2.5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具体事项如下:

(1)贷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

(2)贷款金额:拟申请项目贷款总额不超2.5亿元人民币。

(3)贷款用途: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配套库区项目的建设。

(4)贷款期限: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

(5)贷款保证方式:贷款全程以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配套库区项目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项目贷款额度在获得有关银行审批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十九、《关于给予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贷款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项目按照计划进度推进,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宁波新材料项目贷款由烷烃资源综合利用二期配套库区项目对应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事项如下:

(一)保证内容:

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宁波新材料与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其他融资合同项下债权;

(二)保证期限:按照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执行。

(三)保证方式:抵押和保证担保。

(四)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担保额度及授权董事会批准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年度担保额度(外币按同期汇率折算)及有效期内,根据银行授信审批情况,批准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给予子公司银行授信和银团贷款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

二十、《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述职。内容详见2020年4月3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通过。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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