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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19-068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套期保值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于2019年6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开展原材料及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原材料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仅限于开展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副总经理 邵勇健先生在授权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丙烷、聚丙烯等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内;

(2)公司全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2亿元以内的(含2亿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交易由公司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决定,超过的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批授权;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期货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作为决策组,负责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决策及管理,资金部、财务部、内审部、各事业管理部等职能部门中人员组成交易组、核算组及风控稽核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及风险控制。

2、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的保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3、公司目前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需保证金及后续护盘资金。

五、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

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卖出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丙烷,聚丙烯等交易合约,仅限于以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全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

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所使用的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从而将增加或减少公司利润水平。

八、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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