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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宝食品: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7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2019年5月27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2019年5月28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2、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天宝食品”变为“ST天宝”。3、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20”。4、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未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和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上述违规担保余额合计为26,757.91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36%。2019年4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承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承诺将于2019年5月25日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对公司的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承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及13.3.2条相关规定,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余额在五千万元以上,且达到了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如果公司对上述违规对外担保事项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内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二、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为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法律措施,力争尽快解除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责任。同时,公司将持续督促控股股东承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尽快偿还其债务,妥善处理并解除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三、风险提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及13.3.2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现向投资者做如下风险提示:

1、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19年5月28日;

2、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公司股票因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自2019年5月27日开始起停牌一天,于2019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3、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天宝食品”变为“ST天宝”;4、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220”;

5、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411-39330110

2、传真号码:0411-39330296

3、电子邮箱:planning@cn-tianbao.com

4、联系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

5、邮政编码:116100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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