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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25日及2021年6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公司属于较早涉足光伏建筑一体化领域的企业,公司所有工业园均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拥有成熟的太阳能屋顶电站建设技术和能力。随着《通知》的颁布,光伏建筑一体化概念热度持续上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由于《通知》于近期发布,目前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推进整县(市、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但相关业务所产生的业绩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相关业务的进展情况;

2、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3、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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