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34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合力泰 | 股票代码 | 002217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许政声 | 池枫 | |
办公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11层 | ||
传真 | 0591-87591080 | ||
电话 | 0591-87591080 | ||
电子信箱 | zqdb@holitech.net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合力泰经过在智能终端核心部件行业十余年的发展和积累,凭借技术优势、品质优势、客户优势、产业链协同优势等,公司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智能终端核心部件一站式服务商。
公司主营业务大致分为4个业务板块:①传统手机业务板块(包括触控显示类模组、光电传感类产品)、②通用显示业务板块、③柔性线路板业务板块(FPC)、④电子纸业务板块。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穿戴、智能零售、智能汽车、智能制造等诸多领域。
类型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图片 | 用途说明 |
触控 显示类 | 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 | 主要应用于高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等领域 | |
TFT:液晶显示模组(TFT-LCM) |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家电、车载、工业控制等领域 | ||
OLED:柔性显示模组 | 主要应用于手机、智能穿戴、台式和笔记本电脑、GPS、数码相机、PDA、家电、工业仪表等 | ||
光电 传感类 | 摄像头模组 |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笔记本电脑、车载电子等 | |
BR:指纹识别模组 |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电脑、家居等 | ||
TN/STN/电子纸显示类产品 | 电子纸显示模组 | 主要应用于电子纸阅读器、智能零售价格标签、手机等领域 | |
TN/STN液晶显示模组 | 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仪器仪表、家用电器、通讯终端、数码产品、办公设备、医疗器械等领域 | ||
FPC产品 | 主要应用于手机、平板、数码产品、笔记本电脑、车载、无线充电等 |
产品应用领域:
通讯设备和智能穿戴 | |||
手机 | 平板电脑 | 智能手表 | 医疗监测 |
触控显示/指纹识别/摄像头 | 触控显示/指纹识别/摄像头 | 触控显示/电子纸/摄像头 | 触控显示/电子纸 |
消费电子类 | |||
触控笔记本电脑 | 触控一体机 | 学生电脑/电子书包 | 3D电视/眼镜 |
触控显示/摄像头 | 触控显示 | 触控显示/电子纸 | 触控显示 |
家电、办公、仪表、工控类 | |||
冰箱、洗衣机 | 打印、复印、传真机 | 智能电表 | 工业控制 |
触控显示 | 触控显示 | 触控显示/TN/STN | 触控显示/TN/STN |
金融、移动支付、汽车电子、电子物流类 | |||
银行U盾 | POS机 | 车载导航 | 电子货架标签 |
TN/STN | TN/STN/触控显示 | 触控显示 | 电子纸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 | 7,645,050,127.20 | 23,251,132,343.49 | 23,286,913,975.32 | -67.17% | 29,309,514,164.48 | 29,413,178,587.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516,706,419.97 | 5,485,214,502.21 | 5,485,717,988.66 | -218.79% | 8,945,161,216.08 | 8,945,314,555.02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4,630,418,620.97 | 11,908,259,080.03 | 11,908,259,080.03 | -61.12% | 16,232,597,172.83 | 16,232,597,17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991,083,360.76 | -3,465,782,618.00 | -3,465,432,470.49 | -246.02% | 76,761,502.09 | 76,914,841.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1,979,402,287.87 | -3,514,651,398.93 | -3,514,301,251.42 | -240.88% | -908,718,548.07 | -908,565,20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877,306.24 | 538,227,192.65 | 538,227,192.65 | -50.97% | 1,383,012,668.90 | 1,383,012,668.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85 | -1.11 | -1.11 | -246.85% | 0.02 | 0.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85 | -1.11 | -1.11 | -246.85% | 0.02 | 0.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26.13% | -48.03% | -48.03% | -2,278.10% | 0.86% | 0.8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解释第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843,622,217.43 | 1,480,954,853.51 | 821,160,814.90 | 484,680,735.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2,368,653.46 | -1,909,750,703.81 | -940,644,157.79 | -8,698,319,845.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50,228,662.66 | -1,917,791,908.66 | -945,886,956.71 | -8,665,494,759.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9,429,630.14 | -101,228,837.54 | -186,225,655.30 | 341,902,168.94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9,89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46,37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21.13% | 658,346,632 | 0 | 不适用 | 0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1% | 346,360,994 | 0 | 不适用 | 0 | |
汪文政 | 境内自然人 | 1.94% | 60,418,000 | 0 | 不适用 | 0 | |
文开福 | 境内自然人 | 1.64% | 51,000,002 | 0 | 质押 | 51,000,002 | |
冻结 | 51,000,00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33% | 41,563,138 | 0 | 不适用 | 0 | |
白如英 | 境内自然人 | 1.12% | 34,753,516 | 0 | 不适用 | 0 | |
银河金汇 | 其他 | 0.77% | 24,120,632 | 0 | 不适用 | 0 |
证券资管-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金汇通盈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丁鹏飞 | 境内自然人 | 0.56% | 17,482,100 | 0 | 不适用 | 0 |
杨秀静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7,134,482 | 0 | 不适用 | 0 |
郭桂萍 | 境内自然人 | 0.55% | 17,037,4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无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汪文政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118,000股,通过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8,300,000股;银河金汇证券资管-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金汇通盈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普通账户12,065,000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2,055,632股;丁鹏飞通过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7,482,100股;杨秀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9,131,936股,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证券账户持有8,002,546股;郭桂萍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27,400股,通过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6,71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银河金汇证券资管-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银河金汇通盈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聚宝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中小尺寸显示领域中触显和光电类产品均价低于去年同期,手机端业务的市场订单不达预期,导致公司2023年销售额和毛利率同比下降,公司总体毛利率水平未有明显恢复。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转型跟不上市场需求的调整,面临手机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挑战,有息负债的占比偏高,受行业市场总体流动性收缩、商业银行信用收紧的影响,公司未使用的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额度被限制使用,造成暂时流动性资金紧张和债务逾期,从而制约了公司的接单和交付能力,导致公司2023年度出货数量明显下降,手机业务战略性收缩,因此营业收入和总体毛利水平大幅下滑。
受终端市场需求放缓等影响,公司相关产品出货量大幅减少、产能利用率下降,对公司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减值对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约92.7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12%;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119.91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46.02%;经营性现金流净额2.6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0.97%,期末归母净资产为-65.17亿元。
(2)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筹划与深圳慧舍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实控权事项。2023年6月5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转让所持公司16.15%的股权。2023年11月12日,转让方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决定解除并终止《股份转让协议》以及与股份转让相关的其他权利和义务约定。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未来,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积极履行控股股东的责任和义务,妥善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及诉讼等相关问题,尽自身最大努力协调各类资源支持公司的各项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2024年2月4日,公司收到债权人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的《告知函》,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且具备与主要债权人开展自主谈判的能力为由,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或“法院”)提交了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材料。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024年3月1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福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2024年3月11日,临时管理人组织启动债权申报工作,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公司债权人应当于2024年4月12日前申报债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5)。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审查、资产调查等相关工作。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爱武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