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0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及关联方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申请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新材”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为了满足自身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万元,由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上海观峰前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04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崧华路1501号2幢
法定代表人:杨鑫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通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粮油),生产加工通讯电路板,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上海观峰100%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观峰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12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 | 249,905,520.25 | 67,028,323.80 |
负债总额 | 169,428,342.91 | 8,774,413.12 |
净资产 | 80,477,177.34 | 58,253,910.68 |
项目 | 2020年度 | 2019年度 |
营业收入 | 190,376,091.71 | 48,621,722.13 |
利润总额 | 28,491,370.95 | 13,670,363.67 |
净利润 | 22,223,266.66 | 10,603,906.06 |
注:2019、2020年财务数据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海观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上海观峰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合同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乙方: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高债权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债权确定期间:2021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3日。
2、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务人: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保证人: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和相应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以及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之和;
保证范围:被担保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次使用授信额度而发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并经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0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了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2020年度内向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以随时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该授权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为子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了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合计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3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59,118,557.09元的19.93%;其中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13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3%。
本次所述担保全额发生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513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759,118,557.09元的19.93%;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513亿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9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