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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新材: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7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一、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并经2019年11月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持有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明珠”)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或“拍卖标的”)以37,481.94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卖。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将标的股权以37,481.94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流拍;公司于2019年11月22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85%,即31,859.65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二次公开拍卖,因无人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标的再次流拍;公司于2019年11月30日将标的股权以资产评估价值的70%,即26,237.36万元的价格作为拍卖底价进行了第三次公开拍卖,自然人施纪洪先生于当日参加了拍卖会并最终以26,237.36万元的价格拍得了标的股权,之后公司与施纪洪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施纪洪先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向公司支付了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对价的60%,即15,742.42万元(含已缴纳的拍卖保证金1,000万元),江苏明珠于2019年12月27日办理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过户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领了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施纪洪先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与公司签订了《股权出质合同》,并配合公司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公司已取得当地工商部门颁发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2日、11月7日、11月8日、11月15日、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25日、12月2日、12月14日、12月28日以及2020年1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关于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19-070)以及公司发布的相关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2019-075、2019-076、2019-077、2019-079、2019-080、2019-082、2020-001)。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施纪洪先生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了此次股权交易的尾款,金额为10,494.94万元,公司已收到转让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全部交易款项。

收到款项后,公司亦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出质合同》的约定,配合施纪洪先生前往当地工商部门办理了注销质押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已全部完成。

三、备查文件

1、《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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