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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马国际: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9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飞马国际股票代码0022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喻言刘智洋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11号汇通大厦11B
电话0755-333563910755-33356808
传真0755-333563920755-33356392
电子信箱yan.yu@fmscm.comzhiyang.liu@fmsc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度,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业务保持稳健、有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服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供应链管理+环保新能源”双主业发展是公司的发展战略。

(一)供应链管理业务

公司秉承“诚信为本、技术引领、精益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以技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不断强化自身业务运作能力,致力打造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综合供应链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非核心业务的供应链外包服务。

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分为综合物流服务、贸易执行服务等形式。综合物流服务,主要是国际物流服务、仓储配送服务以及进出口通关服务等。贸易执行服务,是指在国内、国际贸易中,预先匹配上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与上下游客户签订业务合同,然后集合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为客户全方位提供高效、安全、低成本的供应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营主体为子公司上海合冠,上海合冠主要为IT电子行业、快消品行业等提供通关物流、仓储配送、采购执行、销售执行等的一体化综合供应链服务。

(二)环保新能源业务

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以“服务实体经济?造福人居环境”为使命,以“大环保”的理念,通过智慧化科技、数字化管理和综合性运营等手段,致力推进城乡固废物科学治理与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资源循环利用、保护环境,创新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为更多的城市提供高效的城乡固废物综合解决方案,造福人居环境,实现绿色梦想。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与全国各地方政府合作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静脉产业园区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园区以垃圾发电等为龙头项目,带动污泥、建筑垃圾等固废可再生资源处理与利用,形成再生资源利用、发电、供热、环保减排、反哺农业为一体的环保新能源产业。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子公司大同富乔,大同富乔主要是与地方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等以及通过垃圾焚烧方式发电,获取处理费和电费等收入。报告期内,大同富乔在运营3台75T/H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炉,配套3台15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达40多万吨,年发电量约2.41亿度,有效推动了大同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为当地创造良好的城市卫生环境和人居环境,有力保障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推进实施。同时,报告期内大同富乔继续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扩容项目,在建一台处理能力700吨/日的炉排炉锅炉及配套系统,该扩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环保新能源业务的经营规模及获利能力。此外,大同富乔目前在运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日的污泥干化项目,使大同城镇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得到彻底处理,较好地助力解决当地固废处理等环保难题。在稳定有序运营已有项目的同时,公司以大同富乔为经营主体积极推进新项目市场开发,以县域市场项目拓展为重点,争取逐步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的良好局面,致力将环保新能源业务做大、做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0年末
总资产1,243,401,106.331,117,201,885.9911.30%1,112,174,176.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6,391,510.53148,076,804.8679.90%129,282,060.58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0年
营业收入353,957,987.37265,727,933.0733.20%246,071,777.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351,718.064,915,300.421,697.48%8,281,340,47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584,021.13-2,318,858.60-830.80%-897,899,944.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216,814.20-63,723,946.4135.32%20,416,097.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320.00181,744.44%3.94
稀释每股收益(元/0.03320.00181,744.44%3.94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64%3.70%37.94%不适用*

* 说明:由于2020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54,208,834.9350,828,949.5162,504,125.49186,416,077.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5,509.536,396,222.676,077,609.4981,733,395.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088,101.43-6,541,723.88-4,327,781.76-4,626,414.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718,202.50-4,149,620.99-63,400.9613,714,410.2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1,946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6,159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9.90%795,672,857
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3.33%88,512,407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他3.30%87,920,410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0%82,600,906冻结82,600,906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74%46,380,000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1%42,917,708
深圳市前海宏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0%42,650,902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雄风1号飞马国际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1.59%42,303,67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99%26,303,36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境内非国有法人0.84%22,277,04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开立的临时账户,待账户内股票分配处置完毕之后将予以注销,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续借在公司重整期间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规定向公司提供的借款人民币2亿元(本金),续借期限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新增鼎公司签订了续借协议,完成了相关续借手续。

2、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及使用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2年度公司拟为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亿元(含)(或等值外币),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及有效期限内根据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和2022年5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以及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为子公司(大同富乔)提供担保余额(本金)为16,029.6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17%。

3、公司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情况

(1)公司前期重整情况概述

2020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9)粤03破申5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2020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公司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向原股东分配),并于转增股份上市日2020年12月30日登记至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

产处置专用账户),其中:676,199,786股用于向债权人抵偿债务。2021年11月,深圳中院(2020)作出粤03破56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截至2021年12月31日,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138,448,586股。

(2)涉及相关偿债股票的划转进展

1)2022年4月,就涉及子公司的部分担保债权,公司、大同富乔及债权人约定以《重整计划》中预留的部分专项偿债股票向该债权人进行清偿,偿债股票划转过户后相应担保责任将随之解除。鉴于大同富乔为公司提供担保预计产生的债务已在公司前期重整中预留了相应的偿债股票,且大同富乔在以前年度已根据相关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不会对公司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报告期内,该部分偿债股票已划转至该债权人的证券账户。2)报告期内,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以及经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批准的部分债权,陆续向有关债权人划转了相应的偿债股票。截至本报告期末,管理人证券账户(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的股票余额为87,920,410股。

4、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净利润承诺实现事项

根据公司已执行完毕的《重整计划》的规定以及重整投资人承诺,公司需要在2022-2024年连续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5.7亿元。重整后,公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并在重整投资人(现控股股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恢复、发展留存的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致力推动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积极创造良好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以及有关各方的关心与支持。本报告期,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和环保新能源业务实现相对稳定发展,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业务结构以及运营能力等得到了一定优化提升,各项业务稳步拓展,有效保障了公司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95.8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3.20%,实现净利润8,835.17万元,较去年增加了1697.48%,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扩大,盈利能力得到了一定增强;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建设,大同富乔二期扩容项目已于2023年4月实现建成投产,全面投产满产后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发展实力。同时,公司将继续推动适时注入资产和再融资,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助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发展实力。总体上,公司经营业务整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有效增强了公司稳步经营达成经营目标之决心与信心。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赵力宾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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