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9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20年4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28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比较期间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