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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高王伟先生计划于2019年6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自2019年6月4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高王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2,5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累计增持金额9,985,565.00元。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人:高王伟

高王伟是公司控股股东高利民之子,属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3,603,4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王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1,210,095股,占公司总股本9.9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6,185,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1%。

3、已披露增持计划: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高王伟先生于2019年6月4日增持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拟自2019年6月4日起的未来6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包含2019年6月4日已增持

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3、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不高于2,000万元人民币。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9年6月4日起未来6个月内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过半,高王伟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2,58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1%,累计增持金额9,985,565.00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6,185,0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1%。具体如下: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本次增持前本次增持后
增持前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增持后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高利民213,187,50017.43%213,187,50017.43%
高王伟118,628,4959.70%121,210,0959.91%
高宇71,787,5005.87%71,787,5005.87%
合计403,603,49533.00%406,185,09533.21%

(说明:本公告中股权比例计算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明细与合计存在的尾差为四舍五入导致)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和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后续增持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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