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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
公告日期:2014-10-2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 年 10 月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高利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佩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佩芬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3,576,772,889.73              3,265,425,035.84                          9.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9,593,839.64              1,987,047,005.94                          2.14%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08,929,352.27                      3.51%         1,732,395,986.67                6.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802,464.08                      49.89%          137,168,573.85               68.87%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8,290,303.70                      49.46%          122,063,139.56               81.83%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54,081,388.54               43.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31               7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                  57.14%                    0.31               72.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0.71%                    6.86%                2.7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1,233.5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7,998,375.3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10,404,583.94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3,753.22
减:所得税影响额                                                                 2,656,025.0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8,980.2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合计                                                                   15,105,434.29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6,23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高利民              境内自然人            25.40%     113,700,000        85,275,000 质押                  36,000,000
通联创业投资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6.63%      74,413,729                  0 冻结                 74,413,729
份有限公司
高王伟              境内自然人             3.89%      17,400,000        13,050,000
高雪坤              境内自然人             3.04%      13,612,500                  0 质押                 13,600,000
宋祖英              境内自然人             2.19%       9,787,500         4,893,750
黄立新              境内自然人             0.96%       4,275,000         3,206,250
中国国际金融有
                    国有法人               0.77%       3,429,404
限公司
交通银行-汇丰
晋信动态策略混
                    其他                   0.42%       1,893,990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陆利芬              境内自然人             0.40%       1,799,700
交通银行-汇丰
晋信龙腾股票型
                    其他                   0.38%       1,721,918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4,413,729 人民币普通股        74,413,729
高利民                                                                 28,425,000 人民币普通股        28,425,000
高雪坤                                                                 13,612,500 人民币普通股        13,612,500
宋祖英                                                                  4,893,750 人民币普通股         4,893,750
高王伟                                                                  4,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350,000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3,429,404 人民币普通股         3,429,404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
                                                                        1,893,990 人民币普通股         1,893,990
型证券投资基金
陆利芬                                                                  1,799,700 人民币普通股         1,799,700
交通银行-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型开
                                                                        1,721,918 人民币普通股         1,721,918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
                                                                        1,274,875   人民币普通股       1,274,875
策略回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股东中,高利民、宋祖英、高王伟、高雪坤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前 10 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无限售条件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
明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
                                无
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本报告期,股东高学坤将其名下的股份730万股质押给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海凌支行,并与2014年7
月18日办理完质押手续,期限1年。
     本报告期,股东高雪坤将其名下的股份630万股以每股7.31元的价格与中信证券签订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并约定
于2015年7月21日从中信证券回购海利得股票。该约定购回协议正在履行中。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本期或本期末   年初或上年同期       增幅(%)                说      明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446,729.96       4,759,735.47         -69.60%     主要系公司期末期货投资余额减少所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致。
应收票据                     15,163,143.10      39,407,286.05        -61.52%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减少。
预付款项                     134,587,607.14     52,620,766.31        155.77%     主要系公司期末预付材料采购款增加所
                                                                                 致。
应收利息                     3,729,470.75       1,664,245.28         124.09%     主要系公司期末应确认的银行定期存款
                                                                                 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                   33,507,668.41      8,100,803.64         313.63%     主要系公司本期应收出口退税增加所
                                                                                 致。
应付票据                     365,313,897.07     227,511,744.49       60.57%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到承兑期的银行承兑
                                                                                 汇票增加。
预收款项                     23,573,921.01      12,366,596.00        90.63%      主要系公司期末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应付股利                     29,021,354.31      13,872,000.00        109.21%     主要系公司应付 2013 年度股利增加所
                                                                                 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123.35            -100.00%    主要系公司期末未履行完毕的远期结售
                                                                                 汇合约按相应远期汇率计算的公允价值
                                                                                 变动引起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
                                                                                 致。
财务费用                     15,337,612.56      1,982,231.18         673.75%     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支出增加和外币汇
                                                                                 兑损失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1,569,334.59       -1,011,458.00        255.16%     主要系公司本期远期结汇应确认的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8,835,249.35       622,222.22           1319.95%    主要系公司本期投资理财收益增加所
                                                                                 致。
营业外收入                   8,507,711.07       17,529,093.80        -51.47%     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奖励款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21,088,975.33      9,524,297.75         121.42%     主要系公司当期盈利增加,相应所得税
                                                                                 费用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                 665,126.12         -366,033.51          281.71%     主要系子公司美国海利得本期盈利增加
                                                                                 所致。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4,081,388.54      107,073,629.47     43.90%      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增加 43.90%,主要系公司本
                                                                                 期经营性盈利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184,002.46     -635,495,352.75    77.15%      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增加 77.15%,主要系本期保
                                                                                 本投资理财投资收回较上年同期增加所
                                                                                 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345,131.38       277,888,943.83     -75.05%     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较上年同期减少 75.05%,主要系公司本
                                                                                 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3年1月22日,公司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地博矿业”)、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鑫
鑫投资”)、孙文忠(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及施琴芳(为地博矿业实际控制人之配偶)签署了增资地博矿业的相关协议(简
称“协议”)。公司该项投资经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2月28日向地博矿业支付了股份认购款人民币
9,828万元,认购地博矿业新增股份1,300万股,占总股本的11.3%,每股认购价格为7.56元。
     然而在公司实际缴纳股份认购款后,地博矿业经营发生亏损,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施琴芳在协议中所作承
诺与保证根本无法实现。鉴于此,公司认为须尽早采取措施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权益。
     2014年7月10日公司与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为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了《确认书》,其中地博矿业、鑫鑫投资、孙文忠及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先行签署确
认,施琴芳于2014年8月13日书面确认同意孙文忠代表其签署的《确认书》。详见公司2014年8月15日的相关公告。
     2014年8月13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封、冻结广西地博
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被申
请人”)人民币13000万元,或查封、冻结、扣押等额其他财产。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014年9月11日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
公司、孙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天受理了公司的诉讼请求
并向公司发出了(2014)浙嘉商初字第11号受理案件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9月12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重
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57)
     目前因案件尚未进行审理,本次公告所述的诉前财产保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计。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诉于广西地博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广西鑫鑫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孙
                                       2014 年 09 月 12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文忠、施琴芳、广西田阳中金金业有限公
司新增资本认购纠纷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自本公司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
                                                      不由发行人回
                                     控股股东和实
                                                      购该部分股份;
                                     际控制人高利                                                      截止本报告期
                                                      在本公司上市     2007 年 05 月 28
                                     民及其亲属宋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三年后,在担任 日
                                     祖英、高王伟、                                                    在严格履行中
                                                      本公司董事、监
                                     姚桂松
                                                      事、高级管理人
                                                      员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
                                                      过所持本公司
                                                      股份的 25%;在
                                                      离职后的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的股份。
                                                      1、除股份公司
                                                      外,本人持有股
                                                      权的企业仅海
                                                      宁嘉利来新材
                                                      料有限公司一
                                                      家,该公司部分
                                                                                                       截止本报告期
                                                      资产已由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                                                      末,上述承诺仍
                                                      公司收购,海宁
                                     时控股股东、实                                                    在严格履行中。
                                                      嘉利来新材料     2007 年 05 月 08
                                     质控制人高利                                         长期         海宁嘉利来新
                                                      有限公司股东     日
                                     民先生及其控                                                      材料有限公司
                                                      会已决定解散
                                     制的其它企业                                                      已于 2007 年 9
                                                      公司。2、本人
                                                                                                       月 30 日注销。
                                                      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兄
                                                      弟姐妹及其配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偶,配偶的父
                母、兄弟姐妹,
                子女配偶的父
                母)及本人和本
                人关系密切的
                亲属投资的公
                司均没有直接
                或通过其他公
                司间接从事构
                成与股份公司
                业务有同业竞
                争的经营活动。
                3、自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起,本
                人及本人关系
                密切的亲属将
                继续不从事与
                股份公司有同
                业竞争的经营
                活动;也不通过
                投资、持股、参
                股、联营、合作、
                技术转让或其
                他任何方式参
                与与股份公司
                相竞争的业务;
                不向业务与股
                份公司相同、类
                似或任何方面
                构成竞争的公
                司、企业或其他
                组织提供专有
                技术、销售渠
                道、客户信息等
                商业秘密。
                自本承诺函出
                具之日起,本公
持有公司 5%以
                司将继续不从
上股权的法人
                事与股份公司                               截止本报告期
股东通联创业                     2007 年 05 月 08
                有同业竞争的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投资股份有限                     日
                经营活动;也不                             在严格履行中
公司及其控制
                通过投资、持
企业
                股、参股、联营、
                合作、技术转让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或其他任何方
                 式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不向业务
                 与股份公司相
                 同、类似或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组织提供
                 专有技术、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
                 等商业秘密。本
                 公司将采取必
                 要措施确保下
                 属全资、控股公
                 司或间接控股
                 的公司亦同样
                 履行本承诺项
                 下的义务,并愿
                 意对下属全资、
                 控股公司或间
                 接控股的公司
                 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股份公司
                 造成的经济损
                 失承担赔偿责
                 任。
                 本公司将继续
                 不从事与股份
与其它关联自
                 公司有同业竞
然人关系密切
                 争的经营活动;
的家庭成员控
                 也不通过投资、
制、共同控制或
                 持股、参股、联
施加重大影响
                 营、合作、技术
的其他企业:海
                 转让或其他任                                截止本报告期
宁市弘业包装                      2007 年 05 月 27
                 何方式参与与                        长期    末,上述承诺仍
有限公司、海宁                    日
                 股份公司相竞                                在严格旅行中
市富大纸业有
                 争的业务;不向
限公司、海宁市
                 业务与股份公
弘宇经编有限
                 司相同、类似或
公司和海宁宇
                 任何方面构成
立塑胶有限公
                 竞争的公司、企
司
                 业或其他组织
                 提供专有技术、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
                 密。
                 1、除股份公司
                 外,本人持有股
                 权的企业仅海
                 宁嘉利来新材
                 料有限公司一
                 家,该公司部分
                 资产已由股份
                 公司收购,海宁
                 嘉利来新材料
                 有限公司股东
                 会已决定解散
                 公司。2、本人
                 及本人关系密
                 切的亲属(包括
                 配偶、父母、年
                 满 18 周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兄
                 弟姐妹及其配
持有公司 5%以
                 偶,配偶的父
上股权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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