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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责任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1、集团总部职能:董秘办;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财务中心;集团运营管理中心;集团战略管理中心;集团供应链管理部;集团总工办;集团数字化中心;北京冀期。

2、集团直属单位:金风低碳设计研究院;集团中央研究院;金风体育文化公司;新疆总部公司;各省级公司。

3、业务单位:金风绿能化工、风电产业集团、天润新能、天源科创、金风零碳、金风国际、金风投资、金风环保、金融业务单元、金风慧能。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风机及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供应链采购、风机产品研究与开发、风电场运行维护服务、风电场投资、项目开发、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资产管理、担保业务、全面预算、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收入确认环节、担保业务、预计负债、各项减值准备计提相关的控制环节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且错报金额将超过资产总额5%或利润总额5%;

(2)重要缺陷: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且错报金额将超过资产总额3%~5%或利润总额3%~5%;

(3)一般缺陷:缺陷将导致财务报告发生错报,但错报金额将不会超过资产总额3%且不超过利润总额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缺陷将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当公司出现以下迹象时,将认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重大缺陷: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缺陷将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但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当公司出现以下迹象时,将认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该缺陷的存在将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超过1000万元;

(2)重要缺陷:该缺陷的存在将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万元;

(3)一般缺陷:该缺陷的存在将导致的直接财产损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① 该缺陷前期已存在,且之前已被认定为重大缺陷;② 该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且将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严重偏离控制目标;③ 该缺陷发生频率较高属于当年监管重点,或相关问题被检查出来以后长期得不到整改,或屡查屡犯;④ 该缺陷可能导致或已经导致其他重大控制缺陷。

(2)重要缺陷:① 该缺陷前期已存在,且之前已被认定为重要缺陷;② 该缺陷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武钢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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