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对于《关于申请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A股)预计额度的议案》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本次相关预计额度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是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预测,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黄天祐 魏炜 杨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