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能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已于2020年5月25日发行完成,标的股票为公司部分A股股票,债券简称“20新风EB”,债券代码“117161”,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债券期限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5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一、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风能公司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新疆风能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换股期为自本次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换股期起始日为2020年11月26日,换股期结束日为2023年5月24日。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风能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1,548,8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6%。
换股期间,风能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实际是否会发生换股以及因换股导致的实际持股数减少的具体数量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风能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可能会因投资者选择换股而减少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1月19日